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振動壓路機用橡膠減振器(以下簡稱減振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振動壓路機框架與振動輪之間及其他振動壓實機械上安裝使用的減振器。對于安裝在振動壓路機駕駛室和發(fā)動機底部的減振器,也可參照使用。
環(huán)境技術要求:減振器應能在一35^-60℃的環(huán)境溫度下工作。
性能技術要求:
1、減振器靜剪切剛度值應與標稱值相符合,其相對誤差不得超過士15%
2、減振器的拉伸破壞荷載應符合國標的規(guī)定。
3、減振器應在90±2℃,歷時24h的剪切負載的熱空氣老化試驗,試驗后減振器的剪切*變形應符合國標的規(guī)定,成品老化系數(shù)不小于0. 75,
4、按規(guī)定進行300 h的振動疲勞試驗。試驗過程中橡膠表面的溫升不得大于30'C。試驗后減振器的橡膠表面不得有裂紋,金屬不得有機械損傷,橡膠與金屬不得有脫離扯裂的現(xiàn)象。試驗后2h,所測得的減振器的拉伸破壞荷載應符合國標的規(guī)定。
5、減振器的有效期為3年,其中包括貯存期1年,使用期2年。
靜剪切剛度測試方法:
試驗應在環(huán)境溫度-5--35度的條件下進行。
將減震器固定在ZCW試驗機上,以10-15mm/min的剪切變形速度進行加載,對試驗進行測試,當加到剪切公稱負荷時,測量減振器的剪切變形量,并按公式(1)計算減振器的剪切剛度。
Kg=Pg/Sg (1)
Kg---靜剪切剛度
Pg---剪切公稱負荷
Sg---剪切變形量
破壞荷載試驗方法:
1、試驗應在環(huán)境溫度一5^-35℃的條件下進行。
2、將減振器固定在ZCW材料試驗機或上,以10-15 mn/min的剪切變形速度進行加載對試樣進行測試,將產(chǎn)品拉伸至破壞,視其破壞荷載是否符合國標的規(guī)定。